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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档案局调研组到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就机关档案工作进行调研

发布时间:2020-11-19 11:43:00

近日,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档案局局长田富祥带队到省民政厅和省农业农村厅,就机关档案工作、婚姻档案资源共享、科学编制辽宁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移交试点建设等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组分别听取省民政厅有关婚姻档案资源共享需求情况汇报和省农业农村厅有关电子文件归档、电子档案移交试点建设相关情况汇报。调研组对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近年来特别是机构改革后档案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并指出档案工作作为机关各项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一项非常具体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机关运转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体现了机关各部门履职尽责的成果,在支撑巡视工作、审计工作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结合全省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就省民政厅和省农业农村厅机关档案工作,调研组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提升厅机关档案基础业务建设水平。按照《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要求,解决好档案机构人员、库房、设施设备、经费投入等重点问题,要保证基础设施满足工作需要,确保档案的实体和信息安全,不断加强基础业务建设,提升业务工作能力,提高档案服务水平。推行部门整理,规范建档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加强协同配合,强化专业档案业务建设。婚姻档案、地名档案、农药和兽药登记档案等专业档案是国家档案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省档案局与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通过建立有效的专业档案管理机制和科学的专项检查制度,实现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专业档案依法依规进馆。三是抓住“十四五”规划编制的关键契机,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婚姻档案要实现资源共享的前提是数字资源建设,好的系统要靠优质的资源作支撑。省档案局积极督促档案馆优先做好馆藏婚姻档案数字化,提升存量档案的数字化率。省民政厅应积极推动民政部门保存的婚姻档案的数字化和电子文件归档,逐步实现全流程一体化管理,明确责任目标。档案和民政部门以建立婚姻档案资源共享平台为突破口,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使档案工作更好地满足公众需求。省农业农村厅要加快推进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移交试点建设,精准发力,解决好剩余问题,优质高效地完成试点任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使档案工作更好地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调研期间,调研组还参观了厅机关档案库房和档案阅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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